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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我们应如何应对聋哑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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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作者:魏文彪 发布时间: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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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落在社会上的聋哑人由于生计难以维持,逐渐聚集成伙实施犯罪———据2月1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部分聋哑人犯罪集团组织呈宝塔形,头目和手下分工明确;为增加犯罪“技术含量”,犯罪聋哑人会私下苦练技术;因具备反侦察手段,被抓获受审也都是零口供定罪。对聋哑人违法犯罪尽管同样应该依法打击,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聋哑人犯罪的特殊性,即他们主要是因为身体残疾与被社会歧视导致生计难以维持,不得已通过违法犯罪来谋求自身与家人的生存。
尽管身体残疾与社会歧视并非可以违法犯罪的理由,但是如果社会能给予其应有的关爱,比如政府将其纳入基本社会保障范畴,企业能充分吸纳其就业,我想,大多数聋哑人就不会走上犯罪之路。
生存是人的本能。当一个人缺乏最基本的生活资源而又缺乏必要的救济时,就免不了会违法犯罪。相比之下,如果政府能通过良好社会政策的施行,有为治安支付成本的意识,将那些缺乏生存能力者纳入保障体系当中,包括帮助其实现就业,使之不为生活匮乏所困,就能最大限度地消弭其违法犯罪的冲动。
就聋哑人违法犯罪而言,如果在对违法犯罪聋哑人依法打击的同时,不辅之以良好的社会政策,则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重返社会后,很可能“重操旧业”。反之,如果政府与社会能帮助聋哑人获得基本生存保障,就能从源头上减少聋哑人犯罪的发生,起到治本之效。 www.cndeaf.com 聋人在线致力营造一个无障碍的残健交流沟通平台,全心服务于听障群体
因而,政府、社会与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具有为社会治安与良好道德风尚支付必要成本的意识,在关爱、帮扶包括聋哑人在内的弱势群体上承担起应尽的责任。惟有如此,才可能收获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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